縣令聽後無奈地一撇嘴,表示還是靜觀其變的好。
等他們鬼頭鬼腦走進府衙的時候,正好與光著腚的醉漢相遇。
縣令是個機靈人,看了看醉漢,看了看院子裡的那些馬賊,看了看院子裡的八仙桌,又看了看被醉漢撞爛的屋門,瞬間猜出了剛才發生的一切,於是立刻向醉漢下拜。
不過那醉漢似乎並不領情,看著縣令下拜好久也不知去扶他起來,只是“呵呵”著傻笑。
衙役們一看這幅樣子,心說著傢伙原來是個傻子,這才急忙上前將縣令攙起來。
後來這醉漢被縣令留在了府中,每天供他吃喝,後來又幫他找醫生看瘋病,不知有用沒用,不過後來倒也是讓他學會幾個字,教他學習了一些人話。
日子大概過了一兩個月,一天縣令忙完公務,專門找到了醉漢,先是一陣寒暄,而後開門見山地問起了醉漢的身世。
“你父母是誰?”
“我也不知道,從我有記憶開始就是自己一個人。”
“哦,那你原來一直在哪兒居住?”
“就在城外。”醉漢立刻答道。
“哦,城外啊,”縣令點了點頭,心裡不免湧上一股酸楚,心想原來這孩子是個孤兒,因為沒有人照顧而成了野人,又不免一頓自責,直在心裡罵自己管理無能,在自己的管轄之下竟然會有如此的可憐人。
“不如我給你起個名字吧。”
“好啊好啊。”
“看你壯的像個石頭疙瘩,腦子也不靈光,索性就起單名叫個‘石’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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