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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繁坦然道:“我因為工作的事情經常會瀏覽警視廳的官方網站,今天早上也是無意中看到的。如果那個孩子的確找不到親生父母的話,我的父母願意領養她。”
“咦?”目暮警官驚訝,“你不需要再和家人商量商量嗎?”
“已經商量過了,隨時可以辦理手續。”說著信繁將一疊資料和證件從包中取出,放到了桌面上。
目暮警官懵了。
不是吧,他們昨天晚上才接到公安那邊的通知,要求他們公佈領養資訊,今天早上網站才正式釋出。結果下午淺野信繁就帶著準備好的所有資料過來辦領養手續了??
這麼高的效率……真的是領養孩子嗎?
目暮警官忍不住確認道:“淺野老弟,這可是個孩子啊,不是小貓小狗什麼的,要領養的話就得對她負責。規定要求養父母至少要撫養孩子到她成年,這可是十幾年的時間。你確定不和父母再商量商量嗎?”
信繁微笑著說:“其實說是我父母領養孩子,他們現在都不在國內,這個孩子應該會由我撫養。我會好好照顧她的,您放心。”
“……”目暮警官還是沒緩過神來,他迷迷糊糊地站了起來,“那我先問問。”
這個事情就很不對勁。
首先這個孩子父母的尋找其實才剛剛開展,他們這邊還沒什麼進度呢公安就插手了。其次,公安插手往往代表著這個孩子的身份不一般,要麼是哪位已經殉職的警察的遺孤,要麼就是某個犯人的女兒。最最奇怪的還是淺野信繁,他這麼快得到訊息還能準備好東西就不正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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