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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一個章節喝了點酒,寫的有點亂,已經修改了)
只要會用擲彈筒,就會用迫擊炮,因為陳瀟教過他們。
人數過於懸殊的情況下,不要想著給對方多少又多少的打擊和傷亡。
不過,他們只知道一點,打人要打疼,有一句老話是這麼說的,傷其十指不如斷其一指。
他們不會把那80具擲彈筒分開用,更不會把那四門迫擊炮和擲彈筒分開用。
他們知道,上次所有的擲彈筒之所以能瞄的這麼準,那是陳瀟給他們全部調校過,才能精準到直接砸在目標身上。
光他們自己的水平,還不夠!
所以,既然不能搞精確打擊,那就火力覆蓋,此刻他們80具擲彈筒加上四門迫擊炮,一起瞄準了日軍的其中一箇中隊的陣地某個人員密集的地方,並且主要是那些當官的。
他們腳底下的日軍哨兵,可不允許他們拖太長時間,因為這種哨兵和崗哨,特別是戰地的,都有一個一定時間給予一定反應的動作,以證明他還安全。
所以他們用以佈置以及發起攻擊的時間,不太多。
英國人正度日如年,200人的兵力,現在已經損傷了三十多人了!
哪怕是在半永備工事裡面,依然還有如此大的傷亡,日軍實在太厲害了!
如果不是聽說日軍很可能會處死戰俘,他們現在早就想著投降了,可是不敢吶!
投降是為了不戰死,但是現在是投降了,很可能要被安排戰死,這樣,誰還敢投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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