仔細算了算上面的利息,劉媛媛借的是高利貸,到現在利滾利,估摸著快要到1000萬了。
劉媛媛居然欠了那麼多錢?
不,不可能,書里根本沒有寫過她欠了別人錢的事,只寫她替鄭新雪代嫁,然後捲款跑路……
等等……捲款跑路?
靳涵終於發覺有哪裡不對勁了。
以劉媛媛現在的生活質量來說,雖然算不上過得很好,但也不至於不夠她吃,她在“大黃金”裡幹得好好的,D姐又那麼照應她,她也不像是貪錢的女孩,不至於非要到答應鄭新雪替她代嫁的地步。
哪怕真的是鄭新雪威逼利誘,她又很看重那筆錢,那也沒有必要這麼快就捲款跑路,畢竟她和鄭新雪還有契約在身,鄭新雪應該不至於傻到一開始就把所有錢都給她。
除非她真的很需要一筆錢,不用太多,夠她還清這筆債就好。
先前靳涵還以為是因為澤輕言太過變態,她受不了了,所以才會跑。
現在看起來不是。
依照書裡寫的,她和澤輕言結婚之後基本上連面都沒見過幾次,更不要說有更多深入的接觸了。
所以這是原著的BUG?
但為什麼呢?劉媛媛為什麼要去賭博?
這會是跟靳涵的關鍵任務有關嗎?
第3章 chapter 3
當天下班之後,靳涵回到宿舍仔細翻找了一下劉媛媛的抽屜,果然在裡面找到了一張一模一樣的欠條。
她果然欠了那麼多錢?
靳涵又去旁敲側擊地問過了D姐,D姐說劉媛媛每個月都會放一筆錢存她那兒,據說是為了找她弟弟,並且聽說靳涵想要去賭博,差點要拿鞋底兒抽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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