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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剛清醒以後,重新被警察傳入審訊室,那時候已經蒐集完所有的證物,剩下一個保險箱沒有開啟。王剛一看見桌子上熟悉的箱子,就知道是自己的。
“警察同志,咱們是不是有誤會,我沒做違法犯罪的事情啊!”王剛比張秀芳小几歲,今年將近五十,可能是保養好,看上去比較年輕。
趙平把張秀芳的照片展開給王剛看,“你認識這位女士嗎?和她什麼關係?”
一般警察問話,肯定是犯事了,王剛猜張秀芳已經死了,所以警察找上他。“我不認識她。”
他矢口否認,忘記夫妻關係可是記錄在案的,不可能消失,除非有資料證明另一半已經去世,而且雙方辦理了離婚手續,才會轉移戶口。
警察找遍了王剛家,都沒找到戶口本和相關的保險資料,認為那些東西都被鎖在了保險箱。
屋子裡很多都是陳舊的物件,唯獨保險箱是指紋鎖,可見它的重要性。
趙平再問一次,“你和張女士什麼關係?希望你從實招來,不要謊報。我們提前做了搜查,只是想和你再確認一遍。”
這年頭什麼事情都有,拋妻棄子,賣妻求榮,警察辦案接觸多了,都有些麻木了。但是站在人性的角度,這些行為都是不可取的。
旁邊記錄的方輝一直在觀察王剛,他小動作很多,顯然很緊張,眼神亂瞟,雙手不斷的揉搓指甲,於是在紙上寫上一串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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