禮服男為什麼要先幹掉賭鬼?
這個問題林默想過。
不外乎有兩種可能,一種是它們之前就有仇,畢竟是住在上下樓的鄰居,平日裡哪兒還能沒有個磕磕絆絆的,鬧個矛盾在所難免。不然為啥林默在二樓說要去三樓玩撲克,賭鬼這麼爽快就同意了?
肯定是打算拉禮服男下水。
當然還有另外一種可能性,就是撿軟柿子捏的本能。
自己這邊有三個人,賭鬼就一個。
禮服男顯然看出這一點,所以逮到機會就幹掉單蹦的賭鬼。
可林默覺得這個可能性不大。
換做是自己,肯定會聯合另外一家,對付勢頭最大的那個。
他更傾向於禮服男和賭鬼有仇。
現在他們可以繼續選擇玩撲克遊戲,或者不玩。
當然玩不玩這個事情由不得他們,但動不動手,卻可以自主決定。
林默打算和禮服男談談。
對方穿的這麼講究,又是禮服禮帽又是皮鞋的,應該能說得進去話。
“這位紳士怎麼稱呼?”
林默開始施展他的交際能力。
不吭聲。
沒關係。
“原來是無名氏先生,你好,你好,久仰久仰!”
先客氣準沒錯。
甭管是人間還是地獄,伸手不打笑臉人,這個規則都是適用的。
“情況呢,相信你也看出來了,玩撲克遊戲,我們也是被逼的。咱們之間,沒什麼仇怨,何必打打殺殺自尋煩惱?不如這樣,撲克遊戲,它自己發牌歸發牌,反正咱們意見統一一下,不玩了。咱們交個朋友,你有啥事兒,咱們指定幫忙,我們有事兒,也一定喊上你,你看這行不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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