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迫於內閣、御史言官的彈劾壓力,以及被代、晉兩藩王的不斷哭訴搞煩了,崇禎皇帝最終還是下了旨意。
永寧伯張誠,被崇禎皇帝特旨嚴厲喝斥,給與嚴厲處罰。
免去張誠從一品的後軍都督府都督同知職銜,降為正三品的萬全都司都指揮僉事,並奪去其‘鎮朔大將軍’印,且還要罰俸一年。
但仍命張誠為宣府鎮總兵官,且也沒有撤除他的永寧伯爵位,同時還令他儘速出兵豫省剿賊,以戴罪之身,立功自贖。
大同鎮總兵官王樸、山西鎮總兵官李輔明二人自然也是難逃其咎,他們同樣被嚴厲苛責,降二級留用總兵官,並罰俸一年,同時,還命他們二人立刻整軍,隨永寧伯張誠一同往援豫省,剿除闖賊。
降職,對於張誠、王樸、李輔明三人而言,可以說算是最輕的處罰,他們在乎的並非可有可無之虛銜,只要總兵官的實職身份還在,只要軍隊還在,又怕個球子!
而對於王樸、李輔明二人而言,這次追隨永寧伯張誠抄奸商的家,還有了一個意外收穫。
原本,朝廷只是點名永寧伯張誠的勇毅軍,援豫剿賊,並未有朝命給他們二人,可現在由於跟張誠一起抄了奸商的家,卻意外獲得這個立功自贖的機會。
與他們一般,宣大總督江禹緒也是被嚴旨苛責,官降二級,不過仍然留任宣大總督之位。
還有宣府巡撫朱之馮、山西巡撫蔡懋德、大同巡撫衛景瑗三人,也都跟著一起吃了張誠的瓜落兒,統統官降一級,留任原職,戴罪自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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