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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言費8000萬,說的是稅前。

扣掉40%的稅,就只有4800萬。

按照合同,在拍廣告之前,先支付一半,也就是2400萬。

代言費的稅率如此之高,也難怪某些明星要偷稅漏稅。

不過王毅可沒這個打算。

收入如此之高,稅率高也是很合理的。

拿到代言費之後,王毅第一時間給家裡打了1000萬。

隨後撥通了母親的電話。

由於自小父親比較嚴厲,他和父親之間的交流很少。

一般打給家裡的電話,都是打給母親。

“媽,有公司請我代言,我拿到了一大筆錢。我先給家裡打了1000萬,你們買套好一點的大一點的房子。把我爸那輛破車也換了。再僱個保姆,你就不用再辛苦做家務了。”

“什麼?1000萬?!”

母親驚呼一聲。

她很難想象,1000萬放在面前有多大一堆。

都說職業球員很賺錢。

但是兒子去nba這兩年,籤的合同都是90多萬美元的小合同,要麼就是十天短合同。

美國那邊稅又很高。

扣掉銳之後,本來就剩下不多了,而且他把這些錢幾乎全都投入到了籃球上。

沒有球隊要他時,他要租用人家的訓練器械、場地,甚至是訓練師。

這些都是要花錢的。

所以這兩年他根本沒賺到什麼錢。

現在卻突然之間就有了1000萬,這讓她根本不敢想象。

片刻之後,母親回過神來,說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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