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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家人看有錢賺——沈滄派的人跟他們說,可以找沈家二房要賠償——又不用怕沈二老爺的侄子、定國公找他們的麻煩——沈滄怕對方忌憚自己的權勢,不敢告,所以叮囑派的人還跟他們說,他們做的事是正當的,定國公要敢找他們的麻煩,御史就會彈劾他,這話定了他們的心,想到能掙一大筆賠償,再加上多少也憐惜自家姑娘不明不白地死了,畢竟當年願意把女兒賣給沈二老爺當姬妾,是看中沈家能讓女兒跳出家裡這個窮坑,吃香的喝辣的過上好日子,順帶還能攀上一個大靠山才賣的,可不是想送姑娘去死的,便馬上啟程去了二房家。
怕夜長夢多,一去就去衙門告了。
要是這家人沒背景,跑來告,估計衙門一聽說他們要告定國公叔叔一家,還要覺得這事棘手,怕得罪定國公。
但當地知縣接到狀子不多會,就收到上面來的風聲,說是讓他們該怎麼審就怎麼審,不用擔心定國公府。
當地知縣鬧不清這是定國公吩咐的,還是跟定國公有過節的人吩咐的,想著反正沒讓自己做什麼壞事,而是讓自己該怎麼審就怎麼審,這樣不管是哪一方人馬吩咐的,自己應該也沒事,於是便安下心來審這個案子。
這是個簡單的案子,當天人證很多,物證屍體也還剛剛埋起來,挖出來忤作很快就檢查出了死因,所以當地知縣判了沈二夫人監刑三年,另判沈家賠償姬妾孃家一百兩銀子,任沈家抬出定國公沈滄的名頭來,知縣也沒搭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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