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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整一頭羊。”
“一刀切兩半。”
“紅燒一半。”
“白煮一半。”
格雷特捲起袖子,努力幹活。一邊切,一邊嘴角掛著微笑,輕輕地哼小曲。他不擅長宰羊,更不擅長分解宰好的羊,但是,這並不妨礙他幹活——
“這是脊椎骨,這裡是脊椎骨和肋骨的連線,切開。”
“這是腿骨,這裡是股骨大轉子。”
“這是……”
哼,切分羊肉這種事兒,難得倒醫生嗎?
只要順著肌肉的紋理,關節之間的縫隙,各種皮膜、韌帶的聯結,用一柄鋒利的手術刀,就可以把它卸開,一塊一塊,切得乾乾淨淨!
手抓羊肉要切成大塊,巴掌大,拳頭厚的大塊。然後,丟進大鍋,召喚出晶瑩的冰雪,嘩嘩灌進鍋裡,直接點火開煮;
紅燒羊肉要切成小塊,寸半見方的小塊。先焯水,再切塊,蔥姜炒香,羊肉翻炒到表面變色,然後加水,加醬油,加冰糖等等,大火煮開之後小火燉煮……
格雷特:“……”
怎麼煮不爛?怎麼煮不爛?怎麼煮不爛?
格雷特從一開始的面帶微笑,到一個小時之後的抓耳撓腮,再到一個半小時之後的坐立不安。
紅燒羊肉,照理說,大火煮開之後轉小火,四十分鐘就應該煮爛。哪怕鍋裡的羊肉多,四十分鐘煮不爛,一小時也該煮爛了吧!
他都燉了一個半小時了!
燉不爛不要緊,別燉壞了,最後死柴死柴的,最後,讓賽瑞拉出關的時候吃到的,他親手做的愛心餐,一點也不好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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