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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百九十章 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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雞蛋放倆月,不就壞了嗎,壞掉的雞蛋,還能吃嗎。

按說,變質的蛋白質煮熟倒是也能吃,只是味道嘛……

買都買了。

雞蛋同樣沒得地方放,李孟羲還是讓騎兵幫忙拉著。

然後,前有騎兵一手拿槍,一手端著個破碗。

現在又有另一個騎兵,一手手握韁繩,一手拿著兩個雞蛋。

更尷尬了。

千金市骨的道理,李孟羲和劉備都懂。

相比李孟羲這個外來人口,劉備比李孟羲更懂物價一些。

前邊買的一些小物件,一小卷布,一點鹽巴,幾個雞蛋啥的,劉備給的價錢不僅是公道,而且是豐厚。

義軍採買,不同於一般做買賣。

如果僅是價錢公道,會增加鄉民們拿東西來賣的動力,但不足以讓鄉民們拿更多的東西來賣。

非常之時,就不應計較一點錢的問題。

價格公道,鄉民在猶豫之間,把家裡的東西拿來賣的可能是七成。

而再多加的那麼七八文,價錢豐厚,鄉民們見有厚利可圖,軍中所急缺的一應物資,全都能買的到了。

買東西,而且是不怎麼講價用一堆錢暴發戶一樣的買東西,對李孟羲來說,這不是第一次了。

上次,路遇某個無名村寨,就在那個村寨買了好多東西的。

李孟羲翹首以盼的毛筆,還真找到一支。

一個頭戴葛巾的面有滄桑的中年人拿來一支筆,然後一句話也不說,甚至都不正面看李孟羲的,手揹著,高昂著頭,給李孟羲的感覺,這人古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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