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洪洞縣南,皋陶廟旁有一家酒館,專門向過路的人賣些湯餅、酒水。羅蒼同四個漢子圍住一張桌子,桌子上放了幾個炊餅,一大盤肉,一壺酒,幾個人大吃大喝。
突然,從村外進來了幾個公人,手中拿著繩子,見到青壯年男子便捆起來,牽在身後
聽到喧譁聲,羅蒼抬頭看見,問店家道:“主人家,那幾個公人做什麼?怎麼在街上隨便綁人?”
主人道:“客官不知,太原府的軍隊到靈石了,在那裡捉拿李宋臣呢。要不了幾天,就要到晉州來。軍隊要人運糧草,做雜事,這些公人捉人難軍隊做事呢。”
羅蒼看著店主人和店裡的幾個小廝,笑著道:“主人家怎麼不怕?”
店主人道:“我與這裡巡檢相熟,他們不會到我店裡拿人。如若不然,生意如何做得?幾位客官在我這裡不會有事情,等這些公人走了再會賬。”
羅蒼道:“這些撮鳥,天大的膽子敢來拿灑家!”
說完,端起碗來道:“今天晦氣,碰到這種事情!來,我們喝酒!”
幾個人喝了酒,一起看著店外面公人拿人。不大功夫,整個村子雞飛狗跳,逃跑的人四散奔逃。
公人在村子裡走了一圈,只捉到了五六個人,用一條繩子牽著。走到店外,看見裡面喝酒的羅蒼五人,為首的讚道:“這五條大漢,必然是能幹活的!”
說完,猶豫了一下,抬腿走到了店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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