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漢陰鎮鬧市口,杜朝元等十二人被綁成一排,每人脖子上插個牌子,便如後世影視劇裡古代官府殺人一般。兩邊各有一排士卒,把看熱鬧的百姓擋在外圍。
王宵獵道:“殺人償命,更不要說這些人白晝入官廳,殺官府裡的人。本府孔目官審得明白,昨日殺漢陰鎮兩位公人的,就是這十二個人。非常時期,等不得報朝廷,今日便就取了他們性命!”
圍觀的百姓平時被這些人欺壓,聽了王宵獵的話,一起高聲叫好。
王宵獵點點頭,對一邊的周儀道:“周孔目,此案是你審,還是由你來說這些人罪狀。”
周儀拱手稱是。拿出判紙,上前宣讀。最後道:“十二名兇犯,一個沒有跑脫,都已拿到。今日當眾處斬,以正綱紀!其中三名兇犯是首犯杜朝元從外地請來,不及其家人。其餘八名兇犯,俱都是漢陰本地人。其家人包庇兇犯,非是無辜,入牢城營。”
正常年景,即使是流徒罪,還有三千里、一千里、數百里及鄰州的區別。現在這個時候,顯然不可能了,直接關進牢城營。
牢城營在宋朝廂軍序列裡,絕大部分的州都有,專門關押罪犯。日常的工作,多是修繕城池,修理河道,以及其他雜務,相當於後世的徒刑。所謂的賊配軍,多是指牢城營的罪犯。不過牢城營到底是在軍隊的序列裡,如果得長官賞識,也可能成為正規軍,甚至吃香喝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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