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鴻臚司職朝廷禮賓事務,諸侯、郡縣回長安事務都歸屬大鴻臚官署管轄,甚至連諸侯王的子嗣繼承、犯罪削爵也都由它來宣判執行……可以說名為禮官,卻有著十分重要的職權。
不過林觸當然不會真讓他去大鴻臚當什麼負責具體事務的郎官,甚至他連大鴻臚卿的面都沒資格去見。
當他去大鴻臚報到的時候,直接就被其下屬的郡邸丞給帶走了。
郡邸丞,是郡邸長的副官。
而郡邸長,則是負責郡縣官吏來長安之後的食宿和禮儀的官員,主要管理著一些供這些官吏居住的宅邸。
當然王棄不可能以暗衛的身份入職……他在明面上的身份,是那種託關係走後門,被長輩安排在這大鴻臚當一個小吏混日子的‘普通人’。
原本他以為自己的工作應該是管理一座郡邸,劃劃水什麼的日子就可以過去了。
然而他沒想到自己遇到了個‘耿直剛強’的郡邸丞,因為知道他是個‘走後門’的,所以從頭到尾都沒有給他好臉色看,更是很過分地直接將他給安排在了‘郡邸獄’去當個獄卒長……也即是‘獄長’。
這是個令人蛋疼的結果,這意味著他接下來每天都要呆在那暗無天日的獄中度日了。
長安多監獄,這郡邸獄就是其中之一,專門負責看押那些犯了錯的上京官吏以及相關人員。
這是二十六官獄之一,於是就涉及到了一個很現實的問題……雖然郡邸獄是大鴻臚署下的監獄,但實際上的管理部門應該是廷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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