動手術,用外部固定修復,但很可能以後都不能進行劇烈運動。
受坐在病床上,和警員一起聽著醫生的診斷,表情冷淡地好似與他無關,警員看了他幾眼,多少生出幾分惻隱。
在醫院裡受從頭到尾只問過一句話,可不可以和他那個同學見一面,警員說他們都是同一案件的嫌疑人,不能見面,不過可以跟律師見面,受說我沒錢請律師,警員說立案後公家會給你找律師的。
警員在病房外守了一晚,第二天拿到了完整的驗傷報告,最後受戴著護具,拄著柺杖又被帶回了警察局。
坐在審訊室裡,警員把案發現場的照片,和他受傷的照片,包括他鞋面上的血跡特寫,全部丟到他面前,最後嚴肅地問他。
“你對殺害姜鑫供認不諱?”
“是。”
“你確定你最後一次攻擊受害者,是用拳頭揍了他的臉?”
“我確定。”
“那你知道他是死於什麼原因嗎?”
“……我不知道,他的肋骨斷了,也許戳破了內臟。”
“不,他的內臟受傷不嚴重,起碼沒有引起大面積出血,他是死於窒息。”
受不太明白警員在說這句話的時候為什麼緊緊盯著他,而他的茫然,讓對方前傾的身體慢慢向後,坐成了一個篤定的姿態。
“他是被這隻枕頭捂死的。”
警員在一堆照片中挑出了一隻染了大片血跡的枕頭,那是受的,他沒有床,從來都是睡沙發。
“而且受害者掙扎留下的痕跡,也證明他雖然受傷嚴重,但還有行動能力,為什麼你對這個絕口不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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