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雖說順著柯南的話稱柯南是自己的朋友益於日後的感情線發展。
但這種事要實事求是,現在的柯南確實算不上他的朋友。
在富江的眼裡,柯南只是一個披著人皮的死神,寄居在小蘭家裡的寄居人。
說起來,比起朋友反倒是更像敵人。
不僅僅因為他是酒廠人,還因為這年頭,寄居人這行業也是會內卷的。
柯南寄居在了小蘭家,在一定程度上也搶了他的飯碗。
如果柯南是寄居在阿笠博士家,那現在的富江只要稍微說些花言巧語,就能輕易地以偵探學徒或是蘭的閨蜜的身份寄居到偵探事務所。
別問花言巧語怎麼說,問就是魅惑。
柯南的笑容有點發僵,這人怎麼突然這麼直白了?
對小蘭的時候你可不是這樣!
哦不對,對小蘭的時候偶爾也是挺直白的。
“但是,你有機會和我成為朋友。”富江蹲下來摸了摸柯南的大腦袋瓜。
見柯南抬起頭,大大的眼睛裡除了死亡只剩疑惑,富江解釋道:
“因為他的態度,那價值百萬的禮物是和他無緣了。”
富江站起身,抬起手看著自己的掌心,“我為他換了個禮物,一首歌怎麼樣?”
“挺好啊,正好雷克斯樂團是搞音樂的。”柯南撓了撓頭,“可是這與我有關嗎?”
“當然有關,我需要一個搭檔來和我合唱。”富江彎腰向柯南伸出手掌,“願意加入我的黑鴉樂團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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