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走進典當行,程凡看到了當初的老闆。
其實期限早就過了,連當初的典當契約都被程凡直接撕了。
那時他就從沒想過,有天還會把玉佩贖回來。
所以程凡也是抱著試試看的態度。
老闆看了眼程凡,大概是覺得面熟就熱情笑道:“小兄弟,你這是打算來當點東西?”
五年過去,老闆一如既往的看著奸詐。
尤其臉上的那顆黑痣,笑起來很欠揍。
“我曾經來你這當過一塊玉佩,我現在想把它贖回去。”
得知不是典當,而是贖回。
老闆臉一黑,問道:“什麼時間,發票帶了沒?”
“五年前。”
“五年前?”
老闆嘿嘿笑道:“五年都沒來贖,時間早過了。”
“我知道,所以我想問問你那塊玉佩在不在你這。”
提到玉佩,老闆似乎有了點印象。
隨後恍然道:“我知道了,你是5年前那個死皮賴臉,想把玉佩當給我的小子吧?”
這個死皮賴臉其實用的一點也不誇張。
當時程凡身無分文,一心想搞點錢花。
於是深更半夜敲響卷閘門,才把玉佩當出去。
現在想想,這種傢伙怎麼不去死?
老闆轉了轉眼珠,笑道:“抱歉,你來晚了。”
“那塊玉佩,已經被人買下來。”
既然契約到期,就意味著玉佩自然而然的歸老闆所有。
所以他現在想怎麼處理就怎麼處理,無需過問程凡。
“誰買的?”程凡嚴肅的問道。
不等老闆開口,旁邊二樓緩緩下來一對爺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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