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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日劉招孫與萬曆、方從哲經過友好協商,所達成的意見基本如下:
一、皇帝須付十三萬兩內帑銀;
二、兵部要給一萬斤火藥、一千把步弓,一千把長槍、钂鈀;
三、戶部須調撥五千石糧食,五百頭耕牛;
有了康應乾總送的銀子,六部辦事人員都很積極,只用兩天便湊齊了物資。
當然,除了那十三萬內帑是足數的,其他物資都被打了折扣。
五折而已。
火藥三千斤,步弓五百把,長槍钂鈀五百把,糧食三千石,耕牛沒有。
換句話說,劉招孫送禮花費的一萬八千兩銀子,就換了這些東西。
康應乾粗略算了一筆賬,最後得出結論,他們這次虧大了,不由勃然大怒。
“也算結交了些熟人,”
劉招孫安慰康大人。
兵部尚書黃克纘就成了劉招孫的熟人,歷史上,此人腳踩東林黨、閹黨兩條船竟沒翻船,也是條好漢。
黃克纘收了劉招孫幾千兩銀子,見六部同僚們如此坑這位年輕總兵,覺得良心有虧,於是讓兵部主事帶劉總兵去神機營淘一些寶貝,算是給他的補償。
正直的主事大人收了兩百兩銀子,便帶劉招孫去神機營倉庫淘寶,建議劉總兵帶些火銃回去,算是買火藥的贈送。
劉招孫查看了下這些火銃,銃身都長滿黴點,朽壞不堪,銃管也有生鏽,於是果斷謝絕了這位京官好意。
這些火銃放在武庫不知多少年,用起來極易炸膛,有了上次渾江之戰的慘痛教訓,劉招孫決定以後還是自己來打造火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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