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個人,事成之後,會給另一箱金條。
財帛動人心,有了這些金子,三代人都夠花了。
那人將山賊扮作商販,帶著貨物,坐船走水路,每人都有戶貼和路引,一路過了好幾座城池。
來到京城,他們被安排到一棟大宅子,每日好吃好喝的供著,還訓練他們使用弓弩等只有軍隊才有的制式兵器——就是不準出門,說時機一到就動手。
這一日,僱主說時間到了,給他們看了一眼畫像,居然是個漂亮的中年女人。
僱主帶他們在小巷設下埋伏,說這裡是必經之地,他們只有這一次機會,一定要全力出擊,殺光所有人,不得留活口,另外,要砍下女人的頭顱,作為任務完成的證據,以便拿另一半贖金。
女人本來在馬車待著,也不知為何,那女人突然從車裡出來,坐在了車伕旁邊,土匪覺得這是大好機會,於是首先將弓弩對準了女人的脖子。
可是女人突然低頭,避過了箭矢,撿了一條命……
剩下的事情,都是沐春知道的。沐春一擺手:“停!僱主是誰?你們藏身的房子在何處?”
歹徒說道:“我們真的不知道啊,他每次出現都戴著面具,也不肯說姓名,房子在南城,我可以給你們指路。”
沐春問:“看不見相貌,總能聽到聲音吧?什麼口音?”
歹徒說道:“他說的是金陵官話,但是他能聽懂我們的江西方言。大人,我們除了殺人,什麼都不知道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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