喜歡自己,也不是俊同的錯。沒有哪條法律明文規定,我愛你,你必須也要愛我,不然就要判你重刑。這是小孩兒最天真童稚的想法。
他為什麼一定要鑽這個牛角尖呢?再說,這段婚姻裡,吃虧的明明是鍾俊同。
此刻的倫敦正是晚上八點。
鍾俊同到倫敦不過兩天,卻已經有水土不服的反應。
“之前也這樣嗎?”秘書一邊問,一邊把發燒的鐘俊同攙到床上躺好。
“沒有。”鍾俊同閉上眼睛。對自己的情況心知肚明。
“鍾總,我們去醫院看看?”
鍾俊同翻身背對他,聲音低啞:“不用。給我買退燒藥,還要白粥。”
秘書出了門,助理就守在門外,往房間裡看了一眼問:“鍾總怎麼了?”
秘書嘆口氣:“難說。”既是水土不服,又是心病難醫。
白粥和退燒藥很快送到鍾俊同面前。
他勉力支撐著坐起來,靠坐在床頭,接過水杯和藥片,一把塞進嘴裡和水吞下,又灌了好幾口水。他緩過氣,看到手邊的白粥,燉得很稀,也沒有什麼米香。他的挑剔只有一瞬,因為他意識到時沂不在,而他喝慣了時沂熬的白粥。
鍾俊同端起碗把白粥囫圇喝完,把碗遞給秘書。秘書正要走,又聽到鍾俊同低聲叫住了他。鍾俊同的臉因為發燒而泛紅,眼神有些痴痴傻傻的,說起話來也痴痴傻傻。
他說:“我欺負他了。”
秘書沒聽明白,湊近了問:“你欺負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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