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了玫瑰味,每觸碰到鍾俊同的舌頭就水一樣地顫抖。
舌和舌的曖昧水漬和吞吃嗚咽的聲音在黑暗裡被無限放大。
時沂突然很安心。
不開燈也好,他可以很坦然地和鍾俊同接吻。不用擔心燈下的自己不夠漂亮,不用擔心自己的眼睛裡昭然的愛意嚇壞了年輕的小丈夫。
鍾俊同愈發兇狠,牙齒也用上了,咬他的嘴唇和舌尖,黏糊糊的液體牽連斷裂,又被捲入重新纏綿的唇舌。他性格強勢,在接吻上也要掌握絕對主動權,稍不如他的意,就要用力咬唇角,像是一隻兇巴巴的小狗。時沂一向溫柔體貼,連唇舌都是乖馴的,要他纏便纏,鍾俊同要吮,也乖乖讓他吮個痛快。
這個吻被拆解成無數個吻,來來回回,一遍又一遍。
時沂小聲哼起來,動情處用手臂鉤住了鍾俊同的脖頸,小心翼翼地用手指摸鐘俊同略硬的髮尾和因低頭時脖頸處凸起的小小一塊骨頭。
時沂感慨,當年一臉冷漠的小孩兒長大啦。
變得很高大,變得很強壯,變得很英俊,變得很暖和。
他也小心翼翼地用自己貧瘠的愛來澆灌當年的男孩兒,在很多個夜裡和轉身即逝的相逢裡期盼著祝福著這株植物能長成參天大樹。他知道鍾俊同會是個英俊迷人的男人,但是不知道會這麼英俊迷人。
時沂的唇被鬆開,紅腫發麻,刺啦啦地疼,綿長地麻。
他摸索著,心跳著,主動著用嘴唇親了一下鍾俊同的眉毛,鍾俊同的鼻子,鍾俊同的嘴唇,鍾俊同的下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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