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想到這裡,整個人非常沮喪,小聲嘟囔了一句,“哎,我覺得不會有結果的。”
“可別這麼想。”我的話音剛落,就聽見旁邊傳來一個反對的聲音,是楊隊出聲在反對我說的話了。
“你可要相信齊之渙啊,他畢竟是我們這裡的金字招牌審理人員。”
齊之渙,這人之前是隔壁刑偵大隊的審訊員,在之前的案件當中從來沒有進到我們刑偵大隊做事,這樣的人既然加入了我們的審訊工作,或許我確實應該對我們這次的審訊抱點信心?
我振作了一下,重新開始將自己的注意力放到了審訊工作中,畢竟現在在審訊室是主場,而審訊室中的蔣軍華,這人跟午夜謀殺的關係,或許正是這次破案的關鍵。
我正這樣想著,就聽著齊之渙發問了。
“蔣軍華,我之前聽鮑友德和周剛說過,你還有一個外號叫做,蔣老闆?”
關鍵的問題來了,齊之渙逐漸在將話題的重心從這次的事件轉向為蔣軍華做過的事情上面,更具體地講,是蔣軍華的生意上面去。
“是的。”
跟剛才相比,蔣軍華整個人要鎮定了許多,也不知道是不是因為他自己從來沒有進過局子的原因,他本來的狀態真的是整個人都緊張到了極點,但是現在看起來他整個人還比較淡定了,難道是因為他現在比較適應局子裡面的環境了?
我本來還開始更加擔心了。因為這樣的犯人更加熟悉警局的環境之後,他們的心理防線進一步高築,審訊人員跟這些人周旋肯定就要花更多的時間,從而形成一系列的惡性迴圈,在這種惡性迴圈當中,最難辦的是前段時間才出來的關於審訊人員也必須遵從人道主義原則的這種鬼規定。這個規定要求我們在進行審訊的時候也必須要照顧到被審訊人員的精神狀態和他們實際能夠承受的審訊時間長度,考慮這件事情的基礎之上再來說自己審訊的事情。我自己是覺得這種規定真是見鬼,上面的人和社會上那些鍵盤俠根本不知道審訊工作是多麼艱難,這些滑頭是多麼難搞,這麼難搞的這些人,如果真是按照常規的手段,還客客氣氣地陪吃陪喝,等他心情高興了再問話,這還不知道要搞多久。因為按照這個邏輯的話,犯人會覺得審訊是一件很舒服的事情,如果是覺得很舒服的事情的話,請問還有誰願意它早點問完話然後早點結束呢?肯定就希望這個問話永遠進行下去啊,最好根本不要結束,然後直接在警局裡面睡覺住下好了,反正包吃包住。還不用自己出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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