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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51章 狗東西,欺人太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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吳先生,根據我們的調查,您似乎不是龍國人。根據龍國的法律第一百二十八條第一款的罪名。該款規定:違反槍支管理規定,非法持有、私藏槍支、彈藥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而且,您不是龍國的國籍,早在八年前,您在龍國的戶口就已經登出了,根據記錄,您的登出原因是死亡登出。也就是說,半年前您已經死在這個地方,現在的您,是個外國人。」

「八年前的法律並不怎麼完善,但今時不同往日,您在龍國私藏槍支是個很大的罪案。不過您身份特殊,的確是個僱傭兵。鑑於您還沒在龍國鬧出事情,所以我們給您一天時間,離開龍國!」

趙弈星給出吳天最好的選擇。

但這也是唯一的辦法。

吳天抬頭看著趙弈星,緩緩吐出一縷煙。

「你說我八年前就已經把戶口登出了?我怎麼不知道的?既然如此,那也可以證明我是龍國人。」

「不好意思吳先生,您當時發生了什麼事情,我不知道。但現在我好話說在前頭,您必須要在今天晚上凌晨十二點之前離開龍國,我不管您去哪,總之就是不能出現在龍國。」

「今天是我回到龍國的,我自家的凳子都還沒有留下我的味道,你就讓我走,幾個意思?」

「沒啥意思,字面意思,我也是按照上面吩咐做事。如果您不可能離開,那我們就得按照規矩辦事。從您私藏槍支彈藥,記得對您進行公訴,然後您就得在龍國的監獄裡過下半生的日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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