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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然,她也不是熱絡的那種人。
她是淡淡的,猶如君子之交。
麥小麥對鄭秀媛在這方面的能力,佩服得五體投地。
“小麥,你也坐下來,我們婆媳三個聊聊。”
鄭秀媛笑著把她拉坐在身邊。
“你們剛才在聊什麼呢”
麥小麥出聲問。
“聊旗袍。”
鄭秀媛笑著說,“你沒看到我今天和媽穿的差不多是同色系的旗袍嗎”
麥小麥這才注意到。
她們兩人穿的都是墨底紅梅的旗袍,不過,款式不一樣。
鄭秀媛比較珠圓玉潤,氣質嫻靜,是最適宜穿旗袍的。
每次看見她穿旗袍,麥小麥就覺得那是一幅婉約的山水畫。
莊靜美現在乾瘦蒼老,穿著旗袍,還是另外有一番風味的。
“小麥,你的身材最好了,穿旗袍最合適了。”
鄭秀媛拉著她的手說,“你就是不愛打扮,每天穿著只圖舒服。”
“媽,我們出身不一樣呀。你們都是大家小姐出身的,我是普通老百姓出身的,更何況,我喜歡走路快一點,穿旗袍實在麻煩,也沒有這個氣質呢。”
麥小麥急忙的說。
當然,她也穿過旗袍,那就是在結婚那天,還有第一次去喬家的時候。
漂亮是漂亮,她就不習慣。
無論喬楚天給她買多少衣服,她都是挑最舒服自在的休閒服或者是運動服來穿。
“別忘了,你現在也是展家大小姐了。”
鄭秀媛溫柔滴笑著說,“這出身比我們更加厲害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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