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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察局。
池恩恩被關在拘留的單獨小房間裡,年輕女警不耐煩的催促她。
“池小姐,麻煩你快點打電話讓你家人保釋你,我還有其他工作,沒時間和你磨蹭。”
池恩恩戴著手銬,狼狽的坐在椅子上。
那女人和上面的人有關係,一到警察局,警察二話不說反給她扣上個行兇傷人的罪名,如果找不到人保釋,就必須被拘留五天。
本來找人保釋很容易,偏偏按照規定,保釋的人必須是直系親屬。
她的直系親屬……
池恩恩拿出手機,給經紀人發了條簡訊。等了半個多小時,手機依舊沒人回簡訊。女警再一次不耐煩的催促她,池恩恩沒辦法,想起了之前安心給她的電話號碼。抿抿嘴唇,給那個陌生的號碼發了一條簡訊過去。
——我遇到點麻煩,可以麻煩你來警察局保釋一下我嗎?保釋的錢我會還給你的。
簡訊一秒鐘不到已經發送成功。
池恩恩心裡卻沒有底。
按理說,他們在法律上是夫妻,但他們一個是為了錢,一個是為了給孩子上戶口,所以實際上他們根本是沒什麼關係的陌生人。他只是頂著自己老公的名稱而已,他們甚至連面都沒有見過一次。
池恩恩知道她這條簡訊發的有多突兀,別人也許根本就不會理她。
忐忑不安的等了二十分鐘。
緊閉的房門忽然打開了。
之前蠻橫的副局長領著個年輕男人走了進來,點頭哈腰,畢恭畢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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