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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7章 中間威力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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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學新之所以會對M1卡賓槍感興趣,是因為它可以說是現代突擊步槍的先驅……

更普遍的說法是漢斯的stg44,因為STG44是一款實際意義的突擊步槍。

但實際上最先有突擊步槍意識的還是鷹醬。

鷹醬研發M1卡賓槍的原因,就是現在普遍使用的拉栓或半自動步槍的威力過乘,射程動不動六七百米,春田步槍的有效射程甚至達到800米。

(注:有效射程指的是步槍能在這距離上保持彈道的穩定,其散射面積在可接受的範圍內,能有效命中目標)

但這個有效射程沒有太大的意義。

800米的距離,即便是身高一米七的敵人完全站立也相當於在一米的距離看一根細鐵絲,就算加裝狙擊鏡想命中也十分困難。

更何況,絕大多數的戰鬥都發生在500米的距離內。

由此得到的結論是栓動步槍威力過剩。

它一無法命中,二幾乎沒有現實需求,帶來的缺點卻是後座力很大使步槍無法連發……對於栓動步槍而言,能連發的步槍就是機槍,通常無法端在手裡“噠噠噠”的對著敵人一陣掃射(電影、電視除外)。

那為什麼需要這種槍這種子彈?

更確切的說,把這種槍和子彈留給機槍和狙擊槍不就可以了?

普通士兵使用這種栓動步槍是不是毫無意義?

另一方面,就是手槍只有50米的有效射程,用於防禦和自衛又太近,衝鋒機關槍的射程不過一百多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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