只有我處理兩個“目擊證人”的事情,明顯掉隊了。
“草!”我罵了一聲,飛快地往樓下跑去。
我速度挺快的,還追上了跑在前面的李華等人。
李華告訴我說,段飛虎在這個小區的人被他們翻得死傷近半嚇得就跑了。
而段飛虎跳到一樓好像摔斷了一條腿,但卻跳上一輛小弟騎來的摩托車逃跑了。
說到這裡,李華都忍不住吐了口唾沫罵道:“狗日的命真幾把硬,就跟打不死的小強一樣,這都讓他給跑了!”
我覺得他簡直說出了我的心聲。
無論如何,段飛虎從十五樓透過防護窗一路跳到一樓的壯舉,還是讓我深深震撼到了。
人被逼急了能爆發出的潛力,真特麼不容小覷啊!
現在我們也沒選擇乘勝追擊,而是打算儘快逃離現場。
儘管沒有弄死段飛虎有些遺憾,但弄死洪慶就算是大功告成,不虛此行。
我們一大票人趕到停車的兩條街道,竟然還沒有聽到呼嘯的警笛。
李華都有些意外,納悶道:“不應該啊,就算是晚上下班時間,蓉城的出警速度也不該這麼慢才對。”
一聽就經驗很老道,連尼瑪出警速度都摸清楚了?
我真是不忍吐槽,只能簡單猜測道:“或許,警方也樂意我們狗咬狗,乾脆死個一乾二淨呢?”
畢竟哪怕是丨警丨察,也得忌憚臥龍閣和麒麟堂這種玩命組織吧?
當初那個吳所長,就是最好的例子。
能夠見到雙方火拼,死傷慘重地互損實力,何樂而不為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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