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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群人,似乎把我當成了猶斗的困獸。
突然,骷髏兵的長矛奔著我肩膀就猛刺了下來,我順手掏出死握著的鋼刀,反手搪了回去,這一下,震的我虎口發麻,但他也沒落到好,我非退反進,刀刃順著他的長矛杆子滑了上去,硬生生逼的他後退了幾步。
第一輪交鋒,看似誰也沒佔便宜,可實際上,是我略勝一籌。
贏,是贏在我把這仗打明白了。
方才,我以為對方會群起而攻之,但他們選擇一對一但戰鬥,這說明,他們想贏得光彩些。
不難看出,他剛才對著我這一刺,明顯是奔著我命來的,可見,他頗急於結束戰鬥。
可其他但骷髏兵,卻紋絲未動,甚至連為首的白狼也沒有任何動作。
狼族,本就是驕傲的民族,他們的戰鬥生涯中,不允許有任何的汙點。
你的驕傲,便是我反擊的餘地!
雖說對面大刀闊斧,氣勢極其兇猛,但也讓他變得笨拙,而我這種短兵刃,自帶一股子巧勁兒。
但在古戰場上,卻很少有人用短刃,一個上因為馬戰,短刃確實不佔優勢,更主要的是,冷兵器時代,對面敵將奮馬疾蹄,手上高舉長槍,本來氣勢就足,再低頭一看自己的小匕首,嚇都嚇死了,還打個屁?
可在現代社會,短刃的戰鬥力明顯被低估了。
眾所周知“一寸長,一寸強”可後面還有一句鮮為人知的話“一寸小,一寸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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