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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光的地方就會有暗。最兇最厲的鬼,往往披著人皮,隱藏在茫茫人海之中,我來到此地,就是為了揭穿他們的畫皮,讓他們灰飛煙滅。”——《山河令》
“宣隊,被害人家屬到了,”蘇子俊結束通話手機對宣辰說,“在樓下。”
宣辰點點頭:“帶他們上來。”
蘇子俊應聲出了門。
龔帥拿著筆記說:“馬寒胸口插著一把刀一直走到肅州拱橋然後倒在一座石獅子腳下沒有求救沒有呼喊更沒有疼痛胸口血跡模糊難以鑑定······”
宣辰匪夷所思的斜睨著他:“——是我的幻聽?還是你根本沒帶標點符號?”
“······”龔帥意識到自己確實一口氣說了一大串,正要重新註解其中意思,只見蘇子俊帶著幾個人走進來。
“我先生······”一個三十八九歲的女子探頭張望,“他在哪?他怎麼樣了?”
幾個警察臉上十分詫異,心說廣陵市局難道沒告知家屬具體情況?家屬到目前為止居然還不知道發生了什麼事?
看來告訴家屬噩耗的重擔需要他們來挑。
“······您先生,很不幸,他已經去世了,”一名刑警沉重的說,“案發當時就已經確認死亡,您,節哀順變。”
作為刑事案件的警察,遇到這種給家屬宣告哀傷的事數不勝數,要面對被害人家屬猶如晴天霹靂的痛苦,需要有何等的心理承受能力,他們的傷痛會帶來無盡的渲染和壓迫,這些被害人的死不僅讓其家屬受傷,同時也會給辦案刑警帶來或多或少的悲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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