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與張華華談過之後,李文傑還因為潔柔紙品公司的事情去了一趟柱城。
等李文傑從柱城回來,張華華這邊就已經與葉遠之那邊達成了協議,葉遠之支付兩百萬的現金,剩餘的四百五十萬用田灣煤礦來做抵押,從銀行貸款。
如果是別人辦貸款,那麼一定是各種刁難,但是葉遠之親自出馬去辦,不但沒有刁難,速度還很快,基本上就是綠色通道的特事特辦。
當然了,這筆款子下來,經辦人和簽字人,也從葉遠之那裡得到了相應的好處。
人在江湖上混,那就得遵守江湖規矩,就算葉遠之的老子是實權人物,有些規矩也不能破壞,否則,以後事情就不好辦了。
只不過,百分之五的回扣規矩,因為人的特殊,改成了百分之三罷了。大家都是要面子的人,我尊重你,你也得尊重我。
葉遠之願意這麼幹,也是覺得自己佔了大便宜,在他看來,這筆交易,他起碼賺了三百多萬。
煤礦已經建好,立馬就可以出煤銷售,那就意味著每天都會有大量的現金進賬,用不了兩年,他就能把銀行的錢還掉,還能將那兩百萬賺回來,到時候,煤礦就是無限的提款機。
拿到錢,李文傑他們就可以去川信開發區圈地了。
張華華和孫鼎民的人脈關係遠比李文傑的強大得多,所以,先由他們兩位去打通關係。
這圈地,也不是抱著錢去就可以的,人家批不批,賣不賣,可是由領導說了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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