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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下來的兩天,李文傑就沒有在雲東縣的人民醫院露面,反而是韓光像是某個病人家屬似的,整天就在這裡晃悠。
李文傑不出面,是因為饒兵認識他,曾經,饒兵還去李文傑家吃過飯。
所以,打探訊息,就只有交給韓光這個陌生人。
反正醫院住院部本就是各人來人往的地方,韓光留在這,根本不會引人注意。
兩天後,李文傑突然接到母親張慧打來的電話,她在電話中告訴給李文傑一個訊息。
“我剛剛接到你爸他們單位的訊息,他們領導說,我們家,只要補交上那些物資丟失的五萬五千塊錢,然後就可以將你爸爸暫時贖出來。”張慧在電話中道。
“他們建築公司說的?五萬五千塊錢?”這個訊息冒出來,李文傑還真的是有點納悶。
“嗯,我這裡有幾萬塊,你上次賣紙錢賺的,你身邊要是有,你補幾千塊進來,我們就夠了,先把你爸爸贖出來了再說。”
“媽,你先等等,我想想。”
“這還有什麼好想的?把你爸爸弄出來才是頭等事,不能讓他在裡邊受罪吃苦了呀,要不行,就算媽我借你的。”張慧急切道。
“媽,你想什麼呢,你以為我是捨不得錢嗎?要是我爸能真的沒事,別說幾千,就是幾萬我自己掏,那也不是問題啊。我是覺得怪,我爸又不是被他們單位抓的,是人家雲東縣那邊,怎麼會拿錢就放人?還有,這邊已經託了人了,我爸爸的生活還是沒大問題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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