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果然是他。
可這些都不重要。
重要的是,這傢伙居然知道,她有查過他的資料。
但她依舊道:“不認識,我想你一定認錯人了。”
“失陪一下。”
姜阮走到的男子面前,男子看了一眼姜阮,又看了一眼姜阮身後正滿眼殺氣,看著他的矮個子男生。
再次一陣頭皮發麻。
直覺告訴他,如果他再這樣下去,別說是酬勞拿不到,命恐怕都保不住。
“我們繼續剛剛的話題。”
姜阮的話說完,男子趕忙道:“不,不說了,我老婆孩子還在家裡等我,我得回去了。”
“站住。”
男子說完就要開溜,哪裡知道姜阮直接捏住他的肩膀。
她的手指稍稍用力,男子已經疼得眉頭緊皺起來。
“你認識我?”
姜阮冷聲詢問,男子使勁搖頭:“不認識,也只是在綜藝節目裡見過你。”
姜阮又問:“我們最近有什麼仇怨嗎?比如說,我有殺了你親人?”
男子再次搖頭:“也沒有,姑奶奶,你就放了我吧。”
“告訴我,是誰指使的你,否則,你非但拿不到對方的報酬,還會被我誹謗罪、侮辱罪的名義送到警察局。”
“根據《共和國刑法》第二百四十六條……”
姜阮將視線,看向她面前的圍觀群眾。
這裡起碼圍了上百號人。
她不信沒有一個是學過法律的。
果然人群中立馬有人開腔了。
“侮辱罪、誹謗罪,以暴力或者其他方法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實誹謗他人,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剝奪政治權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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