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郡縣管理制度,最早出現在春秋,那時是由宗親管轄,也叫采邑。
肇始人是楚國的一位弒兄上位的楚武王,聽他的諡號就知道這位不安生,幾次攻打周朝,堪稱屢戰屢敗。
他也搶了不少地盤,為了不讓楚國的宗室學自己的樣子,他創造性的改革了楚國沿襲周朝的制度,設立郡縣制,以便中央集權。
初始郡比縣小,千里百縣,縣有四郡。這些郡都是由貴族子弟管轄,但是不可以世襲。
戰國時,郡縣制的優越性體現了出來,七雄紛紛效仿,尤其是秦穆公,他把貴族管轄權收了回來,只留下他們繼續吃財政的飯碗,改由秦國官吏治理郡縣。
這也為秦國後來的變法成功提供了基礎。
始皇帝一統天下後,更是進一步深化了改革,郡縣倒置,設天下三十六郡,一郡管理若干的縣。徹底的把周王朝的分封制,改成了中央任命管理制。
這也是官僚集團戰勝世卿世祿集團一次偉大的勝利,打開了普通人向上攀登的通道。
萬戶為縣,官稱縣令;不足萬戶,官稱縣長。縣令以下設縣尉縣丞二職。尉掌軍馬治安,丞掌司法。
糞土當年萬戶侯,說的就是封為侯爵進入貴族圈了,你的俸祿就將由某一個縣的財政給你負擔。羊毛出自羊身上,百姓的負擔何其重也!
縣令大會上,李修鄭重宣佈,勳爵制就此消亡,有大功與天下的個人,將受封勳號而無爵位,華夏進入有官無爵的新紀元,徹底把貴族所有的一切權利廢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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