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簡單談談弓箭、鎧甲之類的事情。
以前書裡面就多次提起過,唐代軍士沒有專職的弓手,所有人都要射箭,都配備步弓。
步兵出征時的標配裝備中,有關弓箭的部分,史料中寫得很清楚:一個弓袋,裝弓梢、弓弦;一個箭囊,放三十支箭;配三副弓弦。
按照箭矢作用不同,分破甲箭、長垛箭等。
唐軍極其重視弓箭的使用,其步兵戰術,在玄宗講武的記錄中有明確記載。
兩軍對壘,步兵手持長槍或步槊,相對而進。
在一百步、七十步、五十步、三十步距離上,所有人將長槍放在腳邊,聽角聲,持弓齊射。
射完之後,將步弓放在戎服上(戎服是專門設計的,可以放很多東西,具體可以參照壁畫),拿起長槍,繼續前進。
注意:沒有專業的弓手。
弓手既是長槍兵,又是刀盾兵,又是手持長柄鈍器的武夫。
一個士兵,要精通多種兵器,這是極大區別於其他朝代的,很少見。
我認為可能是府兵遺風,到了募兵制時代後,因為慣性遺留了下來,導致步兵培養成本居高不下。我們可以看到,北宋時便慢慢取消全能兵了,花隊變成了純隊,很顯然是成本原因。
這裡額外提一下府兵和明代衛所兵的區別。
老實說,不是一回事。
首先,府兵的田地很多,自己種不完,靠部曲幫忙耕作,史料上描述便是“完全脫產”或“甚少參加農業勞動”的徵召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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