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21-09-17 09:49:50
36光武帝劉秀的宰相不好乾:權力小,責任大,一不小心就背鍋(2)
第四位第四任:韓歆
公元37年,三月,任大司徒。
公元39年,正月,因直言觸怒劉秀,免職後又下詔斥責,韓歆攜子韓嬰自殺。
第五位第五任:歐陽歙
公元39年,年初,任大司徒,後因在汝南太守任內,測量田畝作弊,貪汙千餘萬錢,被捕下獄,十一月,死於獄中。
第六位第六任:戴涉
公元39年,十二月,任大司徒。
公元44年,因所舉薦的官員盜竊金錢,戴涉受到牽連被投入監獄,死於獄中。
韓歆、歐陽歙、戴涉事,詳見拙文《太中大夫張湛:寧可當眾尿褲子,也不當光武帝劉秀的宰相》。
第七位第七任:蔡茂
蔡茂是河內懷縣(河內郡郡政府所在縣,河南省武陟縣)人,在漢哀帝劉欣、平帝劉箕子年間,就以儒學聞名,徵召考試,成為博士,又因善於對策陳述災異,任為議郎,後來遷為侍中(宮廷隨從)。王莽居攝期間,蔡茂以有病為由辭職,避難至河西(甘肅省中西部),投奔竇融。後來,蔡茂與竇融都被劉秀徵召,蔡茂當了議郎,又遷廣漢(四川省梓潼縣)太守,政績良好。當時陰氏賓客(皇后陰麗華家外戚的賓客)在郡界多犯官禁,蔡茂每次審理糾紛案件,無所迴避。公元43年,洛陽令董宣舉糾湖陽公主(劉秀的姐姐劉黃),劉秀髮怒,逮捕了董宣,後來赦免了(詳見拙文《此人濫殺無辜,卻被光武帝劉秀任命為首都洛陽市長,還被美譽為“強項令”》)。蔡茂對董宣非常讚許,想借這個機會讓朝廷制約貴戚,就上書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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