條石鋪就的長街上盡頭傳來西語高聲急呼。
夜晚,武裝廣場東北、東南、西南三個方向是西班牙軍團士兵作亂的天堂。
白晝,三個城區則是利馬印加原住民報復仇怨的樂土,武裝廣場的焚屍爐都被燒壞了。
那焚屍爐就擱置在武裝廣場正中間,過去利馬城宗教裁判所的修士們用它來處置犯人屍首。
其實西班牙統治時期利馬沒什麼犯人,正常的奴隸犯點小錯,鄉下的種植園主在自個兒家裡說殺就殺了、軍團士兵在路上說殺就殺了,根本用不著宗教裁判所。
宗教裁判所幹的是大事,比方說造反首領、羽蛇神祭祀這種,拉到武裝廣場要麼斬首要麼絞刑,完事兒旁邊焚屍爐一丟……反正一年也沒幾個人,別說利馬城,就算整個秘魯一年都未必能碰上一例這樣的案子。
普通人那夠這資格讓宗教裁判所審判,也就勞塔羅夠資格,造西班牙人的反在哥倫比亞打游擊戰爭,末了還吹鼓大明子民那套異教理論、拆壞焚燬教堂與修道院,妥妥的要上火刑柱,問題是這夠資格的人……你抓的著麼?
別說活著滿地亂竄的勞塔羅,就算如今死了西班牙人都不知道人埋哪兒。
宗教裁判所的焚屍爐真正用處是震懾,甚至很多時候是為了凸顯仁慈,就算是個造反頭子也不直接殺,而是問他悔改不悔改,哪怕在斬首前一刻悔改,也能減刑。
宗教本就是玩弄人心的法術,拿來消滅肉體太低階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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