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班牙騎兵要去的是他們位於南方四十里外的兵站,準確的說,他們這駐紮一個連隊的兩座營寨都叫兵站。
這是按照印加人的叫法來命名的,因為建築這兩座木寨的是印加人,儘管設計師是西班牙的老兵,但從伐木到建築都是來自南美印加人的功勞,兵站距離用的也是印加人的習慣,四十里。
他們不但在這裡每隔四十里建築一座兵站,還打算讓印加人像他們在南美那樣每個兵站之間鋪設六至八米寬道路,並每隔二里佈置一座驛站,駐紮來自印加的傳令兵——印加的傳令兵是世界是最好的傳令兵,在南美印加帝國良好的道路條件下依靠接力跑的方式,他們能在二十四小時將資訊傳遞到四百公里外。
在古羅馬,人們用這種方式傳遞資訊的速度為一天三百公里。
二十四小時,千米接力,四百公里,印加人的傳令兵一個個跑得飛快。
其實當西班牙人將這片土地納入國王統治範圍後,對被殖民者相對不算太壞,在國王的規定中是不算壞的,但落實到具體實踐就要看執行者是好是壞了。
大概是……薛定諤的不算太壞?
總之,相當數量的印加人在被征服後為西班牙人所用,為他們種植、挖礦、勞作至死。
這個地方已經很接近後來的舊金山,西班牙人在一五四二年經過這,再往南一千五百里則是後來的洛杉磯,這個時代被稱作‘天國’、‘屬於神的城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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