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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年,7月,17號。
二哥滿臉茫然的被送上了法庭被告席,聽著法官對自己的判決,他並沒有什麼特殊的反應,彷彿是沒聽見一樣,表情呆滯的看著自己的雙手。
大哥死了。
聽說是因為拒捕,被武警用槍當街打死了。
這些都不是陳海波那個當事人來說的,而是某些監獄裡的特殊人員,透給二哥的風聲。
在大哥死的第二天,陳海波才找到了二哥,表情複雜到了極點。
“你哥是存心想死。”陳海波說道。
“我知道。”二哥點點頭。
“他沒對我下死手,只是把我打暈了而已。”陳海波接著說。
“我知道。”二哥又點點頭。
“打暈我之後,他赤手空拳的從一個武警手裡搶了把槍。”陳海波說到這裡的時候,語氣變得更復雜了:“然後他照著人堆裡放了幾槍,但都沒衝著人打,全打在空氣上了,結果那些武警以為他要........”
二哥打斷了陳海波的話,淚流滿面的抬起了頭:“我知道。”
沒錯,二哥什麼都知道。
與其被國家抓去槍斃,大哥覺得,自己應該選擇一種光榮點的死法,或許這也是他所謂的自尊心在作怪吧.......
不管怎麼說。
在海城裡呼風喚雨了好幾年的大佛爺,徹底的倒下了,倒在了原來可以隨便指著鼻子罵的武警手裡。
這好笑嗎?
好笑。
但更顯得諷刺。
“被告人易安邦,犯組織、領導黑社會性質組織罪,故意傷害罪,私藏槍支、彈藥罪,妨害公務罪,非法經營罪,偷稅罪,行賄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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