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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記》不是一塊好啃的骨頭,二哥知道這一點,所以在開戰之前,他已經儘可能的調動混子們的戰意了。
在黑道血拼之中,兩邊人數差不多的時候,就比哪邊的人更能打,哪邊的混子身體素質更高,打鬥更有經驗。
但雙方的人數跟戰鬥力都差不多的話,那麼兩邊相比的,恐怕就是氣勢了。
能贏的一方,絕對是氣勢如虹的那一方。
“哥,這次我去對付肥犬。”傻哥坐在車裡,一邊用布片擦拭著砍刀,一邊說:“別讓咱們的手下去送死,沒必要。”
“你是想留肥犬一條命吧?”二哥笑道。
傻哥一愣,剛想要否認二哥的話,但沒等他開口,二哥就搖了搖頭。
“我知道你的意思,但是這一次,不能留肥犬了。”二哥笑了笑:“黑道本來就是你死我活,留了他一命,以後也還得跟他打下去,那麼還不如不留呢,直接斬草除根的幹掉肥犬,以後不就安穩多了麼。”
傻哥猶豫了一會,還是點了點頭。
半晌後,傻哥忽然用手拍了拍二哥的肩膀,湊到二哥耳邊,低聲說。
“哥,我發現個事兒。”
“啥事兒?”
“你好像變了。”傻哥疑惑的說:“感覺你跟以前有點不一樣,但說不上來是哪兒不一樣。”
“有嗎?”二哥也皺起了眉頭。
傻哥點點頭:“有,你以前不會這樣讓人幹掉肥犬啊。”
“我也不算是有變化啊,只是忽然想通了一點。”二哥想起了那個女人,忍不住咬了咬牙:“什麼都不重要,只有我們的命,最重要,肥犬以後會對我們造成威脅,所以趁早幹掉他絕對是個最好的選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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