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羅正在默寫論語,眼看李珏湊過來瞄幾眼,頓時有些不屑。
他雖然年少成名,但是成名太早,也就有些目中無人。
嚴格來說,就是情商低。
一臉不屑,“你一個劊子手,大字不識一個,估計連自己的名字都不認得,你曉得本官所寫的論語?”
李珏笑了,道:“大人還真是說笑了,我並非苦哈哈才幹劊子手,而是家道中落才來此謀生的。”
“也就是說,我家裡以前還可以,往上數六代,我家也是個大地主呢。而且,我小時候也讀過幾年書,認識幾個字。”
甘羅聞言一笑,道:“原來讀過書,那你可識得論語?”
李珏道:“以前不識,現在識得了。”
甘羅得意一笑,道:“那你可知道,論語在當今的影響,有多麼重要麼?”
他拍了拍心口,道:“常讀論語,能養浩然氣。”
李珏道:“大人說啥就是啥。”
不與傻逼論長短。
甘羅見李珏如此前倨後恭,滿是不屑,也不屑於跟他多說。
卻見到李珏吃著東西的時候,卻看他寫東西,時而笑了笑,讓他很是不爽。
“你笑什麼,莫非覺得本官寫的不好看?”甘羅怒了。
李珏笑道:“大人誤會了,在下只是覺得,大人寫的字,非常漂亮,龍飛鳳舞的。”
甘羅在五年前開始瞭解毛筆的時候,就愛不釋手,多年來勤學苦練,已經有了一手漂亮的字。
在整個大秦都鮮少有人把字寫的如同他這般飄逸,這也是他引以為傲的地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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