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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而遠行之----明代傳說(二十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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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好多人因此送命,如浙江府學林元亮替海門衛官作《謝增俸表》,其中有“作則帝憲”一語,杭州府學徐一夔表文中有“光天之下”、“天生聖人,為世作則”等語,朱元璋便硬說文中的“則”是罵他做“賊”,“光”是光頭,“生”是僧,是罵他做過和尚。據說,有一年元旦夜裡,朱元璋外出,發現一則燈謎:上畫了一個女人,手裡抱著一個西瓜,坐在馬背上,其中馬蹄畫得特別大。對此,朱元璋大怒,認為這是暗諷馬皇后是個大腳,於是即命查緝,將作燈謎的人杖責至死。

文字獄從1384年一直延續到1396年,長達十三年,造成了人人自危、不敢提筆的局面,以致文官們不得不請求設計出一種標準的文牘的措辭,以免犯忌。

【打擊貪官】

朱元璋出身貧苦,從小飽受元朝貪官汙吏的敲詐勒索,他的父母及長兄就是死於殘酷剝削和瘟疫,自己被逼迫從小出家當和尚。所以,在他參加起義隊伍後就發誓:一旦自己當上皇帝,先殺盡天下貪官。

後來他登基皇位不食言,果然在全國掀起轟轟烈烈的“反貪官”運動,矛頭直指中央到地方的各級貪官汙吏。他的辦法很特別:

首先,朱元璋對貪汙六十兩銀子以上的官員格殺勿論。當他發現御史宇文桂身藏十餘封拉關係拍馬屁私託求進的信件後,立即派人對中央各部和地方官府進行調查。結果顯示從上到下貪汙腐敗現象極其嚴重,他龍顏大怒,立即詔令天下:“奉天承運,為惜民命,犯官吏貪贓滿六十兩者,一律處死,決不寬貸。”並稱:從地方縣、府到中央六部和中書省,只要是貪汙,不管涉及到誰,決不心慈手軟,一查到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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