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到死者騎著的腳踏車,我就問旁邊的肖元德:“你們在現場沒有找到那輛腳踏車嗎?”
“沒有,或許我們得再去案發現場看看?”肖元德提議,我看現在也只能如此了,這次發現的塑膠袋不是在之前黃小草那裡的,也就是說,兇手所選擇的拋屍現場有所不同。
我們離開了警局,第一時間重返了案發現場錦繡河,我故意騎著一輛租來的共享單車在上面慢慢騎了起來,使用共體術來把自己當做是死者,沿著錦繡河的這個方向一直騎著,背後還有肖元德。
一路騎著經過一段時間,我們進入都河邊,由於沙灘的泥沙還是挺乾燥的,腳踏車騎著過去一點事情都沒有,但在經過沙灘的時候卻留下了不少的痕跡。
進入到河岸的時候,我們先停下腳踏車沿著一條軌跡進發,看到靠近一塊礁石的附近出現了車痕,我低頭看去,檢查著,發現這些車痕應該是腳踏車留下的,我一直沿著車痕的方向延伸而去,經過一段路程,我竟然發現錦繡河的某個方向裡有一個山洞,這裡我們警隊之前都沒有發現的。
進入到山洞當中,肖元德大叔好像不怎麼習慣裡面泥沙和雜草的味道,拿出一根菸點燃抽了起來,又拿起腰間的酒抿了一口,發出了一陣低吟。
我沒有理會他自個兒來到了洞窟中,發現這車痕還在裡面出現,很快我就找到了一輛腳踏車了,它歪倒在一塊石頭上,附近有些積水,我對著腳踏車檢查了起來,眼睛似乎能穿透車子的每一個角落,我在腳踏車的扶手上發現了一些血跡,用棉圈擦拭了一下用試劑管提取,放進了物證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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