馬丁·古德曼原先是一名雜誌社編輯,後來自己成立了一家小漫畫公司,他有自己的做事原則,如果有一部作品走紅,那就如法炮製,保準也能掙大錢。
當時DC的漫畫界的龍頭,從一開始漫威出現,就緊跟DC的腳步,只要他們出一款漫畫,漫威必然模仿出。
斯坦·李是古德曼老婆的表弟,高中畢業後就加入了漫威,不對,這個時候的漫威叫“阿特拉斯(ATLAS)”漫畫公司,還沒有用後世的漫威(Marvel)漫畫公司的名字。
二戰爆發斯坦·李進入軍隊,不過他沒有上戰場,在軍隊也主要是畫插畫搞宣傳工作,二戰結束又回到漫畫公司工作,現在是漫威的總編輯、主筆和美術總監。
哈迪知道,斯坦李是漫威的靈魂人物,哪怕不要古德曼,也要留住斯坦李。
“我想收購你們的漫畫公司,你們有什麼想法?”哈迪問古德曼道。
“不知道哈迪先生是想要注資,還是想全部收購過去?”古德曼問道。
“購買部分股權,如果你願意,依舊由你經營,斯坦李先生繼續做總編。”哈迪道。
古德曼一聽這話微微鬆了一口氣。
現在的阿特拉斯,只能算是一家中等規模的漫畫公司,有員工40多名,去年年銷量一百多萬本,刨除成本盈利十幾萬。
這個收入其實已經非常不錯,但每一個開公司的人,都有自己的理想,那就是做大做強,賺更多的錢,他自然也希望漫畫公司能夠成為全美第一大漫畫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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