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先拿人?說說你的理由。”
雖然事情緊急,但也還不至於說火燒眉毛,而且事關重大,處置方式必須要反覆斟酌。作為案子的主辦,沈浩的看法無疑權重極大。所以龐斑要仔細聽聽沈浩主張“先拿人”的理由。
來之前沈浩就打好腹稿了的,拱手道:“大人,屬下以為,如今兩月之期已過一半,再拖下去一來擔心變數,二來恐怕對後續抓捕時間預留不足。儘快動手,最好就在兩天內為宜。
先按照名單拿人,然後繼續順騰摸瓜,最後鎖定賊首。”
說白了沈浩的想法就是“以戰養戰”,利用手裡現有的情報採取進攻性的策略,敲掉一個涉案的人自然又能得到新的訊息,然後再以新的訊息繼續拿人,如此一來偵辦的速度會直線拔高,可以為兩月結案提供可行性。但一動作一定要快不能給對方太多反應的時間。
“兩日內就要拿人?”
“是的大人,最好今天或者明天凌晨為宜。這也是為何屬下急急忙忙想要稟告的原因。一旦張德和徐前沒有在本該回返的時間回到皇城或者現身靖西軍歸還那幾十個儲物袋的話,極有可能會被兵部裡的壞蟲們察覺端倪,然後玩一出壯士斷腕的把戲那對我們而言就前功盡棄了。”
現在案子就像是在用網捕魚,小魚小蝦不是目的,大魚才是。要是因為收網慢了導致大魚跑掉剩下小蝦米的話行動就是慘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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