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秦明走到田中身邊,問道:“剛押送來的死刑犯是誰?”
“松前藩的江戶定府代理,永倉勘次。”田中回憶道:“已經入獄好幾年了,據說是和甲州的寶藏有關,具體我也不太清楚。”
永倉勘次,聽名字就知道是永倉新八的爹。
秦明再問:“永倉新八和市川,又是怎麼進來的?”
知道尊王攘夷四人組“埋伏刺殺”英國人的,只有當天在小木屋的幾人。
後來松平容保和哈里斯,按著秦明的想法,將訊息捂下去了,連田中這個佃島監獄負責人都不知道。
按理來說,只有身上確定揹負殺人罪的另兩人,才會被歸為死刑犯,永倉和市川,最多隻能關起來。
可他們還是被列為死刑犯。
秦明入獄的第一天就覺得不對勁,本打算問一問,後來事情太多,就給忘了。
現在看到永倉新八神情異樣,就又想起來了,看來判死刑的原因,多半和永倉勘次有關。
“他們啊...偷了二十兩。”
“....”
秦明覺得有點匪夷所思。
德川幕府有明文規定,謂之:“竊金十兩者,斬。”
這十兩不管你是一次性的盜竊十兩,還是累計偷盜十兩以後的量刑結果,總之“竊金十兩”就是斬罪,反之如果只偷了九兩三分,只是流放,不夠死刑規格。
換句話來說,永倉和市川,不僅偷了二十兩,還是剛好一人偷了十兩,這才能一起蹲局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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