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艱難的吃完早飯之後,徐扉病房裡陸續來了好幾撥人。
有來檢查手臂恢復情況的醫生。
有送見義勇為錦旗和慰問品的社群工作人員。
也有連夜趕火車過來,帶了一大堆點心水果千恩萬謝的女孩家屬。
以及,目前正在給他做筆錄的中年警察大哥。
“人不見了?為什麼?”徐扉驚訝問道。
“唉,昨天夜裡跑的。”
警察大哥簡單解釋了句,看樣子不願意過多透露細節。
徐扉心中唏噓,本來還想著一會去探望對方,順便認識下這位好心人呢,沒想到竟然跑了。
難道幹過壞事的通緝犯,不想跟警察照面?
但是都通緝犯了哪還會傻到救人,搖了搖頭真是想不明白。
話說那哥們兒可傷的不輕,肋骨都斷了好幾根,就這麼跑出去不會有事吧……
警察大叔也露出無奈的神情。
先撇開見義勇為的事不談,多處骨折加軟組織挫傷,這種傷勢的人通常下地都難,蒼行遠竟然跑沒影了。
而且從監控上看還是翻牆出去的,什麼身體素質啊。
現在所里正在調查這位歸國華僑的身份,既然選擇逃跑那肯定是有問題的。
警察打個沒有繼續聊蒼的話題,他拿出一張單子和簽字筆說道:
“按照法律……巴拉巴拉巴拉……”
十分認真負責的普法鋪墊之後,大哥終於提到了與徐扉相關的內容。
“責任人加害人受益人,逃避或者無力承擔參保…咳參保的見義勇為人員的醫療費用時,由基本醫療保險按規定先行支付,並有權依法追償。其餘部分由縣級人民政府承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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