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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了當年的事情,陸硯還查到了林和這些年做的見不得光的事情,以及袁家那些齷蹉事。
這些人都以為自己隻手遮天。膽大妄為。殊不知陸硯挖了一個小小的坑就他們給坑進去了。
坑進去的第二天,陸硯便讓人拿著狀紙去了知府衙門告狀。狀告林和和袁洪合謀吞沒他的布匹財產等在罪名,袁洪是袁術的爹。
袁洪和林和一起仗著和知府裡官員們的關係,一向是無所不作,所以到了衙門也並不懼怕,反而是倒打一耙:“知府大人,冤枉。我們簽訂了協議的,怎麼可能是合謀吞沒他的布匹呢?”
告狀的人說:“這是你們趁著我喝醉時哄我簽下的,光是如此還不夠。他們竟然覬覦我身上的幾萬兩銀票還想謀財害命,幸好我被恩人相救,要不然我就成了孤魂野鬼了!”
袁洪和林和不以為意:“你不要血口噴人。你有什麼證據?”
“證據?”告狀的人說道:“我當然有,大人請容許我帶證人!”
知府點頭:“帶證人。”
告狀的人立即將那夜在鄉野客棧的店小二叫了出來。店小二介紹了身份後,便開始陳述那一夜的事情:“他們一直喝酒,一直想將這為老爺灌醉。我本想上去勸阻幾句。但是我們老闆讓我不要多管閒事。”
“可是我實在受不了內心的譴責。最後還是決定站出來。”店小二指著袁洪和林和兩人說道:“當日就是他們,一直勸這位老爺喝酒,等老爺喝醉後,便拿出一份文書讓老爺簽字按手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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