黎月白:“姓名,住址,工作單位。”
持|槍的那個男人全然沒有了剛剛的囂張,整個人雙眼無神,頹然地盯著桌面,口中喃喃道:“任文開,上潼城西城區華爾道58號,前森租賃公司財務部員工。”他比餘又天識趣多了,因為他知道,持|槍,殺|人,手裡拿有高濃度毒|品,任何一條都夠他蹲個十年二十年。
黎月白:“為什麼要殺餘又天?”
此時的任文開就好似一堆行屍走肉,開口說話特別機械:“受人指使。”
黎月白:“誰的指使?”
這時的任文開眼皮動了動,好似回過一點神,他只是機械的搖搖頭,什麼也不說。
“說話,受誰的指使?”
任文開只是一個勁的搖頭,“不,我不能說……..”
“為什麼不能說。”
“我不能說,不能說,說了我老婆孩子就會沒命的。”從任文開開始幫上面那個人做事開始,那位就掌握了他的致命點,只要稍有不慎,他與老婆孩子就是天人永隔。事實上不止他一個人,每一個在那位手下幹事的都是一樣的。
“事情已經到這一步了,你說與不說都是一樣的,你已經被逮了,你的上級不會不知道,如果你現在配合,我們還能爭取時間去營救你的家人,而如果你什麼都不說無疑是將你的家人往懸崖上推。”
任文開內心好似在掙扎,他可能正在內心權衡著整個事情的利弊。
黎月白正好趁熱打鐵,繼續說道,“就算你不說,你也不能保證隔壁的餘又天不說出真相,等到從他嘴裡吐出真相,你就成了被檢舉的,跟你自己招了又是兩種概念了。說吧,上級是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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