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劇的拍攝要在與宛溪臨近的一個景點,孟良人想了想,索性給自己和Cheney都放個假,在宛溪方鴻漸那套別墅裡住一陣。
自打他回孟家後,方鴻漸也不再固定住在那裡,只是專門有人負責打掃,還放著保姆的電話,需要的話,可以喊人過來做飯。
他還住在自己的房間裡,衣櫃裡有乾淨衣服,洗手間的牙刷杯子都還放在他走時的位置上。
他一個人,帶著一隻貓,就這麼在宅子裡住了四五天,除了來打掃和做飯的保姆,居然沒別人知道。
這天晚上帶著歐弟出去散步,回來時鑰匙插進鎖孔裡,“咔噠”一聲,客廳里正糾纏在一起解衣服的兩人一僵,趁孟良人開啟燈的一瞬彼此分開,正襟危坐在沙發上。
孟良人停住腳,喊了一聲道:“方叔叔。”
方鴻漸的內心升起一種類似於“又被抓包”的尷尬感,但是為什麼一定要是自己的寶貝兒子呢?
章青倒是挺大方,一邊扣著釦子一邊笑道:“小孟少爺。”目光移到他腳邊因為看到陌生人而頗為戒備的歐弟,“這就是你養的那隻貓?挺漂亮的。”
方鴻漸道:“什麼時候來的?也不說一聲。”
“在周圍拍戲,就過來住幾天。”孟良人換了鞋進來,見章青穿好衣服打算告辭,便道:“外面下雨了。”
章青頓了頓,方鴻漸起身道:“我開車送你。”
章青道:“你喝的酒不少,我還是出去打車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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