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討論文臣立軍功以及封爵之事,就要從制度說起,當然大明所有制度都起源於太祖高皇帝。
當初太祖對文臣封爵問題,只定下了三條規矩,第一,文臣非有大功勳於國家,不得封爵;
第二,文臣生前不許封公侯,最多隻能封到伯爵;
第三,若生前出將入相,能除大患,盡忠報國者,同開國功勳一體,可以封侯諡公。
但這三條並不是完整的制度體系,都是泛泛而言,沒有細緻條文,十分缺乏執行性。
比如說,什麼級別的功勞算大功?又比如,大明是文武分家制度,誰能又相又將、出將入相?
後來在具體執行中,文臣封爵問題就和獻俘禮一樣,隨性的很,並沒有一定之規。
而且大明文臣封爵的例子實在太少,都知道因軍功封爵的三大例子只有靖遠伯王驥、威寧伯王越、新建伯王陽明。
各人情況各自不同,完全沒有典型性和代表性,也就沒有所謂“成例”可以遵循了。
所以秦德威這次軍功,還是隻能單獨議論,沒法用任何一個前例模板去套用。
但涉及到秦德威的事情,又是敏感的封賞問題,此刻卻又沒人敢亂說話。
秦德威出塞大捷後,連首輔夏言和大學士嚴嵩都碰的灰頭土臉,別人誰敢隨便發言?
就算是“好心”幫忙提出建議,誰又知道秦德威本人到底滿意不滿意?
故而就多一事不如少一事,甚至還有人叫道:“禮部張尚書可一言而決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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